2018年定安縣國有林場招聘公告
根據(jù)《定安縣國有林場轉制改革招聘事業(yè)編制人員工作方案》,為妥善解決國有林場改革中人員競爭擇優(yōu)入編問題,計劃招聘3名事業(yè)編制人員,現(xiàn)將具體招聘對象和招聘條件等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以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立足林場轉制改革的特殊時期,本著尊重歷史、維護穩(wěn)定、妥善解決國有林場改革中人員競爭擇優(yōu)入編問題的指導思想,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采取在一定范圍和限度的招聘措施,實行“筆試+資格評分”相結合的辦法,堅持注重平時表現(xiàn)、注重工作實績、注重群眾公認,把政治堅定、業(yè)績突出、作風過硬的人員招聘到林場事業(yè)編制人員隊伍中來,為林場改革發(fā)展提供堅強的智力保障。
二、招聘名額
招聘金雞嶺林場事業(yè)編制人員3名,其中:管理崗位2人,技術崗位1人(詳見附件1)。
三、招聘對象與條件
(一)招聘對象
截止2015年4月28日止,經核實為金雞嶺林場正式在冊在崗的職工(不含外聘護林員)。
(二)招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熱愛國有林場工作。
2.服從組織安排,堅守勞動崗位,遵守組織紀律。
3.截至2018年6月30日,男性未滿55周歲,女性未滿50周歲。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初中以上學歷。
6.未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7.技術崗要求具有初級以上職稱。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招聘
1.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或者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或者被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
3.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辦法
本次招聘采取“筆試+資格評分”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其中,筆試和資格評分各占總分分值的50%。
五、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信息。招聘信息在定安縣人民政府網站、金雞嶺林場網站發(fā)布,并在林場信息公開宣傳欄張貼招聘信息。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7月23日—25日
2.報名地點:金雞嶺林場辦公室
3.聯(lián)系人:陳燕妮 林飛
4.聯(lián)系電話: 0898—63822855 0898—63831258
5.考生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填寫《定安縣國有林場招聘事業(yè)編制人員報名表》(詳見附件2),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等有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相片3張。每個報名人員只允許選報一個崗位。
(三)資格審查。縣林業(yè)局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報縣人社局復審,資格審核情況在定安縣人民政府、林場網站發(fā)布。
(四)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內容以從事林業(yè)工作需要的基礎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為主。(領取準考證和筆試的地點、時間另行通知)
(五)資格評分。資格評分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林業(yè)局負責組織實施,評分事項包括學歷、職稱、獎勵等3項(詳見附件4),總分為100分。其中,學歷占45分、職稱(技能等級)占30分、獎勵占25分。評定計分標準如下(計分截止時間為2016年12月31日止):
(1)學歷(45分):大學本科計45分,大學??朴?9分,中專計33分,高中計27分,初中以下計21分(以最高學歷為主,多學歷不重復計分)。
(2)職稱(技能等級)(30分):高級職稱(高級技師)計30分、中級職稱(技師)計23分、助理級職稱(高級工)計16分、技術員級職稱(中級工)計9分。
(3)獎勵(25分):獲省部級以上勞模的獎勵25分,國家、省部級獎勵(有榮譽證書、表彰決定文件,同一獎項以最高級別獎計分,下同)一次獎勵計10分,廳局級獎勵一次計6分,縣市級獎勵一次計4分,林區(qū)林場級獎勵(僅限2015年12月前所獲獎項)一次計4分,多項獎勵計分上限為25分。
(六)綜合成績合成。根據(jù)筆試成績和資格評分,按照各占50%的權重,合成考生的總成績,并按從高到低次序進行綜合成績排名,確定擬聘用人選。若出現(xiàn)綜合成績相同,則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若筆試成績亦相同,管理崗和技術崗分別按以下條件確認:
1.管理崗以學歷評分高低確認,若學歷評分亦相同,則以考生在金雞嶺林場工作年限長短最終確認;
2.技術崗以職稱(技能等級)評分高低確認;若職稱(技能等級)評分亦相同,則以學歷評分高低來確認,若學歷評分亦相同,則以考生在金雞嶺林場工作年限長短最終確認。
(七)考核。根據(jù)綜合成績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員名單,考核主要了解擬聘用人選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等情況。有考核不合格的,按應聘同一崗位人員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八)體檢。根據(jù)考試、考核結果提出擬聘用人員并組織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
擬聘用人員經考核或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應聘的,取消其擬聘用人員資格,按考試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九)公示。林場擬聘用人員名單經縣政府研究確定,名單在縣政府網站、金雞嶺林場網站、金雞嶺林場信息公開欄上公示7個工作日。
(十)決定聘用。根據(jù)考試、考核、體檢、公示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報縣政府審批。
(十一)辦理聘用手續(xù)??h政府審批同意后,由縣人社局、縣編辦、縣財政局、金雞嶺林場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
六、紀律和要求
(一)本次公開招聘由縣人社局具體組織實施。所有參與招聘的工作人員,必須切實增強責任感,嚴守工作紀律和保密紀律,扎實開展各項工作,做到認真、細致、嚴謹,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
(二)招聘工作要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進行。必須嚴守工作程序,自覺接受監(jiān)督,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現(xiàn)象,真正體現(xiàn)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原則。
(三)回避的情形和要求。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和近姻親關系的,應主動回避,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紀檢、財務、審計等崗位,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工作。
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或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主動提出回避。
七、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解釋權屬于定安縣國有林場轉制改革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附件:1.定安縣國有林場事業(yè)編制人員招聘崗位表
附件:2.定安縣國有林場招聘事業(yè)編制人員報名表
附件:
定安縣國有林場轉制改革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