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輔警簡章 為加強公安隊伍建設,根據(jù)工作需要,宿遷市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警(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業(yè)編制人員身份)29名,特制定本簡章。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2.聽黨指揮,服從命令,吃苦耐勞,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組織紀律性,能夠保守國家秘密和警務工作秘密; 3.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適應夜班值守,不定時加班或倒班等需要;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無口吃、重聽、色盲,無紋身,無明顯生理缺陷,無傳染性疾病,體能、心理素質較好; 5.文職輔警需本科(含)及以上學歷,勤務輔警需高中(含)或同等及以上學歷; 6.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報考條件及要求(詳見招聘計劃表); 7.退伍軍人,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優(yōu)秀治安志愿者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聘用; 8.非在職警務輔助人員。曾從事警務輔助工作,非因違法違紀等情形被開除或者辭退,因個人原因離職的,須滿1年方可重新應聘;在以往宿遷市公安機關輔警招聘測試、體檢、政審等環(huán)節(jié),因個人原因棄權未事前告知的,需滿1年方可重新應聘。(以上,時間節(jié)點為簡章發(fā)布日)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1)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1.現(xiàn)場報名 報名者登錄 宿遷公安 (http://gaj.suqian.gov.cn/) 通知公告 欄自行下載打印《宿遷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詳見附件2),準確、完整填寫相關信息。 2024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早上9:30 11:30、下午2:30 4:30,攜帶報名表及身份證、畢業(yè)證(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就業(yè)推薦表)、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證件或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近期二寸免冠彩照1張(背面署名),到宿遷市公安局東門值班室(世紀大道9號)現(xiàn)場報名并采集信息,經(jīng)工作人員同意后添加招聘微信(微信號:sqfjc2046)。
2.資格審查 主要審核報名者的資格條件(招聘計劃涉及到的專業(yè)請參照《江蘇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填寫)。資格審查未通過的,不得進入之后環(huán)節(jié)。 ??? 3.筆試 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參加筆試,筆試內容涵蓋時政、法律、常識百科、宿遷市情等常識(無參考資料,不制定考試大綱)。筆試總分100分。 4.體能測試 報考01-07崗位人員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項目為:1000米(男)/800米(女)、4 10米跑、俯臥撐(男)/仰臥起坐(女)、立定跳遠。測試標準按照 體能測試項目及評分標準 (詳見附件3)執(zhí)行,體能測試各小項單項100分,各項平均分折算后計入體測總成績。 5.技能測試 02/04/05/08/09/10崗人員參加技能測試。技能測試主要考察崗位所需的能力,總分100分。 6.面試 01/03/06/07崗位按照筆試60%、體能測試40%;02/04/05崗按照筆試60%、體能測試20%、技能測試20%;08/09/10崗位按照筆試50%,技能測試50%,折算累加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以招聘計劃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不足比例按實際人員確定,面試總分100分。 7.體檢 按照入圍面試環(huán)節(jié)成績50%、面試成績50%,折算累加確定總成績。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以崗位招聘計劃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 8.考察 考察由招聘單位按照招聘條件第九項所列的十一條內容進行,存在相應情形的,考察不合格。 9.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公示5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市公安局與被聘用人員簽訂2年期勞動合同(試用期2個月),用人部門與被聘用人員簽訂保密責任書。與其他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由報考人員自行解除,憑原用人單位出具的 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辦理聘用手續(xù),未能解除或隱瞞實情的,視為不符合聘用條件。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不勝任崗位、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勞動關系。 三、管理及待遇 1. 被聘用人員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崗,由市公安局負責日常管理、使用。薪酬待遇按照《宿遷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工作薪酬分配辦法》執(zhí)行。 2. 按照國家規(guī)定,單位為被聘用人員繳納社會保險及公積金,同等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3. 聘用后至法定退休年齡不能達到法定享受退休金個人社保應繳納年限的,應當由其本人在達到退休年齡后自行繳納剩余個人社保金。 4. 聘用后用人單位因工作需要調整崗位,應當服從安排。 5. 被聘用人員如與原單位發(fā)生人事、勞動保障等方面的爭議等,均由本人負責協(xié)商解決。 四、其他事項 1. 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等時間安排通過 宿遷公安 (http://gaj.suqian.gov.cn/)發(fā)布,并通過招聘微信(sqfjc2046)通知考生,凡未按有關規(guī)定參加考試考核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 2. 體能測試前要進行適當鍛煉,評估身體狀態(tài),有身體不適的應慎重考慮是否參加體能測試,否則所產(chǎn)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 有關環(huán)節(jié)實有人數(shù)不足比例的以實有人數(shù)計,遞補由市公安局根據(jù)需要進行。遞補考生須在接到遞補通知(含電話、短信或微信通知)的24小時內反饋個人意向,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遞補資格。 4. 同類崗位產(chǎn)生輔警缺員,將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yōu)遞補聘用,任一環(huán)節(jié)棄權者無總分。 5. 報考人員要對自己所提交的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和違反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為確保招聘工作公正有序,保證聘用人員素質能力,本次招聘堅持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 原則,嚴肅招考紀律,嚴格秉公辦事。招聘過程中,凡報考人員弄虛作假的,取消報考資格。招聘工作不設任何代辦機構,筆試、專業(yè)測試、面試不制定教材,招聘過程中公安機關不收取任何費用。 招聘咨詢電話:0527-84352046 聯(lián)系人:肖警官15162915185/微信號:sqfjc2046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27-84352041。 本簡章由宿遷市公安局政治部輔警處負責解釋。 附件: 1.宿遷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計劃表 2.宿遷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 3.體能測試項目及評分標準 宿遷市公安局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