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中組部 人社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24〕57號)和《恩施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恩施州人社發(fā)〔2021〕7號)等規(guī)定精神,建始縣現(xiàn)面向社會專項公開招聘高中教師30名。為做好此次專項公開招聘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專項公開招聘高中教師30名。具體單位、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建始縣教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2025年專項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崗位計劃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或技能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現(xiàn)役軍人;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讀的非2025年7月31日前畢業(yè)的人員(2025年底畢業(yè)的碩士、博士研究生經招聘單位審核同意應聘的除外),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5屆畢業(yè)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較低層次學歷、學位應聘;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的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5.在公務員招錄和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7.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等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人員;
8.建始縣教育系統(tǒng)現(xiàn)有在編人員;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采取網上報名和現(xiàn)場報名兩種方式。
1.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通過建始縣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http://hbjs.pzhl.net/index.php)進行。
(2)網上報名時間
①報名:2024年12月17日8:30至2024年12月23日17:00。應聘人員選報崗位,填寫報考信息,簽署誠信承諾書,接受資格審查。2024年12月23日17:00報名窗口準時關閉。
②網上資格審查:2024年12月17日8:30至2024年12月23日23:00,建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進行資格審查,應聘人員可同步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2.現(xiàn)場報名
(1)現(xiàn)場報名時間:2024年12月24日8:30至17:30。
(2)現(xiàn)場報名地點:華中師范大學佑銘體育館場。
(3)提交資料:《建始縣教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2025年專項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報名表》(附件2)原件1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畢業(yè)生暫未取得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的,提供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教師資格證(暫未取得的提供承諾書,見附件3);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還須向招聘單位提供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須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提供相關部門(單位)的同意報考證明。
以上資料現(xiàn)場審核原件并收取復印件。
(二)資格復審
(1)時間:2024年12月24日8:30至17:30。
(2)地點:華中師范大學佑銘體育館場。
(3)提交資料:《建始縣教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2025年專項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報名表》(附件2)原件1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畢業(yè)生暫未取得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的,提供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教師資格證(暫未取得的提供承諾書,見附件3);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還須向招聘單位提供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須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提供相關部門(單位)的同意報考證明。
以上資料現(xiàn)場審核原件并收取復印件。對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應證件或相關證明材料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網上報名和現(xiàn)場報名只需選擇一種,網上報名的以網上報名信息為準。網上報名的應聘人員需到現(xiàn)場進行資格復審,現(xiàn)場報名的應聘人員與現(xiàn)場資格復審同步進行,現(xiàn)場反饋資格復審審核結果。資格復審合格者方能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
(三)對應聘人員的特別提醒
1.每名應聘人員僅能報考1個崗位。應聘人員所報考崗位如果未通過資格審查,屬于誤填報考信息的,可以在報名時間內修改后重報;屬于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可以在報名時間內選報其他合適崗位。已經審查通過的,不能改報其他崗位。請應聘人員填報信息時認真仔細核對。
2.應聘人員應誠信報考,理性報考。要對照《崗位表》中的“專業(yè)等報考資格條件”要求,選擇自身條件相符的崗位報考,相應填寫報考信息和提供材料,并對填報和提供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應聘人員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須真實準確,在應聘期內電話號碼不能隨意變更,以便于聯(lián)系。
資格審查貫穿于本次專項公開招聘全過程,在招聘任一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有違紀違規(guī)、提供虛假信息、不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等情況的,均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
(四)需要明確的相關問題
1.關于相關時間節(jié)點。年齡起算時間為1月1日,如某崗位年齡要求為35周歲及以下,則應聘該崗位人員應為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類推。原則上學歷、學位取得并提供的時間截止日期為2025年7月31日(2025年底畢業(yè)的碩士、博士研究生經招聘組織部門、單位審核同意應聘的除外)。取得并提供相關資格證書、專業(yè)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25年7月31日。對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并提供相應證件或相關證明材料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2.關于崗位所需專業(yè)?!秿徫槐怼分辛忻鞯膷徫凰鑼I(yè),系招聘單位依據(jù)教育部頒布的專業(yè)目錄設定。對部分教育部頒布的專業(yè)目錄中沒有收錄的專業(yè),但相關院校確有開設,且應聘人員所學專業(yè)與崗位專業(yè)要求緊密相關的,經用人單位同意可以應聘。
四、測試
(一)測試內容
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原則測試相關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技能、綜合素質等方面的內容,不指定考試范圍和復習資料。
(二)測試方式
1.本科生不免筆試,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測試。
2.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人員,根據(jù)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與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數(shù)是否達到1:10確定是否增加筆試,即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與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數(shù)達不到1:10(不含10)的,直接進入面試;達到1:10(含10)的,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測試。
具體測試方式依據(jù)招聘崗位報考實際情況確定,并通過短信方式告知應聘人員。
(三)測試相關要求:
1.筆試
(1)時間:2024年12月26日(星期四)上午9:00至11:00,考生應在2024年12月26日上午8:30前到達相應筆試考場。筆試采用閉卷方式,考試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考生不能提前交卷。
(2)地點:華中師范大學。
(3)筆試準考證:考生應于2024年12月25日9:00至12月26日9:30,登錄建始縣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http://hbjs.pzhl.net/index.php)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4)注意事項:
①參加筆試考生須于2024年12月26日上午8:3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或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原件)、筆試準考證到達考場。不可憑電子證件(照片)、臨時身份證明、學生證、駕駛證、社保卡等證件入場。身份證遺失或過期的,請抓緊到公安機關辦理臨時身份證,以免影響考試。所有參考人員均應自覺接受工作人員的統(tǒng)一封閉管理。
②考生需攜帶文具,文具僅限于2B鉛筆、鋼筆或中性筆、橡皮。禁止攜帶和使用通訊工具,已經攜帶的,必須關閉電源后交工作人員封存保管,測試結束后歸還。測試考生違反招聘工作紀律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③請考生提前一天熟悉準考證上指定的考試地點,合理規(guī)劃出行方式和交通路線,預留充足的赴考時間,避免因堵車或走錯考點、考場等原因影響參加考試。考試期間陪考人員和私家車不得進入考點。考生入場前需核驗身份,遲到30分鐘嚴禁進入考場。
2.面試
(1)時間:2024年12月28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地點:華中師范大學。
(3)方式:采用講課(即無學生課堂試講)+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面試時間共計15分鐘。
(4)注意事項:
①進場時間。此次考試不發(fā)放面試準考證,參加面試的考生須于2024年12月28日(星期六)上午7:00前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或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原件)進入考生候考室,自覺接受工作人員的統(tǒng)一封閉管理,同時抽簽確定面試順序。截止2024年12月28日(星期六)上午7:20未到達候考室的考生,視為自愿放棄面試資格。
②候考要求??忌M入候考室時,須接受金屬探測器檢查??忌坏么┐饔忻黠@特征的服裝飾品,禁止攜帶和使用通訊工具,已經攜帶的,必須關閉電源后交工作人員封存保管,測試結束后歸還。從進入候考區(qū)至面試結束,如發(fā)現(xiàn)考生仍攜帶有通訊工具,無論是否使用,均視為作弊處理。
③備課要求。考生由引導員按面試順序引導進入備課室備課,備課時間30分鐘。備課記錄只能書寫在稿紙上,不得在教材上作任何記號。備課結束后將備課稿紙帶入面試室,不得將其他資料及用品帶離備課室。
④面試要求。由引導員引導考生從候考室(備課室)進入面試室。面試時考生只報抽簽號,不得通報姓名和其他代號等個人信息,違規(guī)者取消面試資格。
⑤成績確認及離場要求。當考生面試完畢后,由計分員向考生宣布考官評分和最后得分,考生簽字確認。面試結束后,攜帶自己的身份證原件退出面試室(草稿紙不得帶離面試室),領取寄存物品后迅速離開考點,不得在考點逗留。
⑥考生應當自覺誠信參考,任何違反面試紀律的,一經發(fā)現(xiàn),一律取消面試資格,并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⑦請考生在面試前熟悉考場地點,以免延誤面試。面試考點不得駕車、乘車進入,不準陪同人員進入,請考生合理安排時間,選擇便利的出行方式,提前到達考點。
(四)成績計算
1.測試(包括筆試、面試)成績均實行百分制,精確到小數(shù)點后3位,小數(shù)點后第4位“四舍五入”。
2.直接進行面試的崗位,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即為測試總成績。采取“筆試+面試”方式測試的,測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根據(jù)應聘人員筆試成績按崗位招聘人數(shù)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對象。
3.同一崗位既有筆試對象,又有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對象的,面試成績?yōu)闇y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只是確定面試對象依據(jù),不計入總成績。實際參加面試人員中無免筆試對象的,測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4.筆試、面試成績均設置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對于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崗位計劃數(shù)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崗位,面試成績最低合格線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線的均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
(五)關于開考比例
為實現(xiàn)競爭擇優(yōu),每個崗位筆試、面試的開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若部分崗位開考比例未達到1:3,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不能低于1:2;若低于1:2則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或將崗位招聘計劃核減至不低于1:2開考比例。按照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時,若最后一名有筆試成績相同的應聘人員,均入圍面試。
五、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可同步組織實施。依據(jù)應聘人員測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同一崗位應聘人員測試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筆試成績高的應聘人員確定為體檢對象;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時,則組織加試,達到加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且加試成績高的應聘人員優(yōu)先確定為體檢對象。
(一)體檢
1.由建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建始縣教育局和用人單位組織體檢對象到縣級及以上綜合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規(guī)定組織實施。
2.用人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其他縣級及以上綜合醫(yī)院復檢一次,復檢應在一個月內完成,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3.體檢對象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guī)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妊娠期的女性應聘人員,應按醫(yī)囑暫緩相關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檢,體檢合格的,按程序依規(guī)實施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的工作。
4.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承擔。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負擔復檢費用。
5.因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崗位缺額的,招聘單位報建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可從進入同崗位達到最低合格線的人員中按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對象。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負責。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zhèn)洹⒁缘聻橄鹊挠萌藰藴?,重點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工作表現(xiàn)、崗位匹配、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情況作為決定擬聘用的重要依據(jù)??疾熘羞€要對考察對象的應聘資格進行復審??疾熘校舭l(fā)現(xiàn)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3.因考察對象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崗位缺額的,招聘單位報建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可從進入同崗位達到最低合格線的人員中按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察對象。
六、公示和備案
根據(jù)測試、體檢、考察結果,由招聘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經主管部門同意后報建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查通過的,在中國建始網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予以備案,對有異議的擬聘對象,根據(jù)調查核實情況決定是否備案。
擬聘人員在聘用單位正式聘用前應提供與原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人事(勞動)關系文書或不存在與其他用人單位存在人事(勞動)關系的承諾書。未能按時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聘用管理
(一)經建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備案后,招聘單位通知新聘人員報到,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崗位管理,并按所聘崗位執(zhí)行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薪酬待遇。
(二)用人單位與新聘用人員訂立期限不低于5年的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初次就業(yè)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非首次就業(yè)的工作人員,試用期一般為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至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被聘人員自接到通知20日內無正當理由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遞補及其他特殊情形的處理
因下列情形導致招聘崗位出現(xiàn)空缺的,用人單位報建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依據(jù)應聘人員測試總成績及體檢、考察結果,可依次等額遞補。
(一)應聘人員放棄體檢或考察、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擬聘人員公示出現(xiàn)異議,經查證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三)擬聘人員主動放棄聘用資格,或擬聘人員經法定程序通知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的;
(四)在候聘期內已聘人員依規(guī)辭聘或經查實不符合條件被取消聘用資格的;
(五)導致招聘崗位空缺的其他合理情形。
凡應聘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測試(筆試、面試)、資格審查、體檢等環(huán)節(jié)或其他不按要求應聘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九、實行候聘制度
建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建立候聘人員信息庫,完成測試、達到相應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而未被聘用的應聘人員,分崗位按測試總成績從高分至低分依次排序入庫,作為候聘人選,原則上在2025年9月1日以前保留候聘資格。如崗位出現(xiàn)空缺,招聘單位因工作需要決定補聘人員時,報建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可從高分到低分依規(guī)遞補。
十、違紀違規(guī)處理
對應聘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處理,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zhí)行。
十一、信息發(fā)布及政策咨詢
恩施州人社局官網和建始網為本次專項公開招聘公告發(fā)布網站。建始網(https://www.jsw118.com/)為本次專項公開招聘測試總成績、體檢、考察、備案對象名單公示等相關信息發(fā)布網站,請應聘人員注意查看相關信息。本公告涉及的有關政策、相關報名條件的解釋口徑由建始縣人社局、建始縣教育局負責。
本公告未盡事宜,按現(xiàn)行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政策咨詢電話:
建始縣教育局人事股 0718-3221247
建始縣人社局考試中心 0718-3419516
監(jiān)督舉報電話:
建始縣人社局 0718-3222553
附件:1.附件1:建始縣教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2025年專項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崗位計劃表.xls
2.附件2:建始縣教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2025年專項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報名表.doc
3.附件3:誠信報考承諾書.docx
4.附件4:教育部專業(yè)目錄.zip
建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建始縣教育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