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工作需要,為了加強巴彥淖爾市民族事務委員會干部隊伍建設,現(xiàn)面向全市競爭性比選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為切實做好競爭性比選各項工作,制定本公告。
一、競爭性比選計劃
本次競爭性比選市民委所屬事業(yè)單位市民族團結促進中心工作人員1名、市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研究中心工作人員1名,共2名事業(yè)編制人員。具體情況見《2024年巴彥淖爾市民委員會所屬事業(yè)單位競爭性比選工作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見附件1)。
二、比選人員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比選人員范圍
全市黨政機關及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副科級(相當職級)以下公務員(參公人員)和管理九級(含)、專技五級(含)以下事業(yè)人員(不包括48號工勤人員)。公務員(含參公)身份人員報考經錄用后,需轉為事業(yè)編制。
(二)報考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道德良好、品行端正、群眾認可。
2.具有滿2年以上行政事業(yè)單位正式工作經歷(含試用期),在現(xiàn)工作單位工作滿一年(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1日)。
3.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4.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與報名學歷相對應的學位。
5.出生年月為1988年12月12日(含1988年12月12日)之后(35周歲以下)。
6.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具有文稿寫作工作經驗,綜合能力較強;
8.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辦法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競爭性比選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國家和自治區(qū)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試用期內調整崗位、未滿服務年限調動的以及對轉任有其它限制性規(guī)定的。
6.在公務員遴選、招考或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或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7.尚在試用期、服務期、基層鍛煉期、任職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8.干部人事檔案存疑的。
9.法律、法規(guī)和辦法等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及注意事項
1.本次競爭性比選報名采取個人自愿并經組織推薦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需在巴彥淖爾市人社局官網(wǎng)下載《2024年巴彥淖爾市民委所屬事業(yè)單位競爭性比選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據(jù)實填寫相關信息,并簽字、蓋章留存?zhèn)溆谩?/font>
2.報名時間:2024年12月12日9:00—2024年12月22日18:00之前。報考人員需在此時間段內將本人簽字并經工作單位或主管部門領導簽字和審核蓋章的《報名登記表》掃描件、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近期免冠照片(2寸電子照片,不得小于20kb),以壓縮文件形式發(fā)送至郵箱:837114657@qq.com。郵件主題統(tǒng)一為“報名崗位+姓名+聯(lián)系電話”,不接受傳真。
報考咨詢電話:0478—8941996、15334889370
3.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本簡章和《職位表》中的有關報考要求和資格條件,完整、詳細、準確、如實地填寫《報名登記表》中的相關信息,在填寫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大學以來的詳細經歷,起止年月要連貫,不能斷開或空缺,學習、工作或服務單位要填寫詳細,未就業(yè)時期的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并注明“待業(yè)”。不按要求填寫或時間有斷開的,將不予審核通過。
4.報考人員須對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的,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取消競爭性比選資格或報有關部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5.報考人員報名與參加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二)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與報名工作同步開展。市民委收到報考人員《報名登記表》等相關材料后,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通過的,通過電子郵箱發(fā)放電子準考證;初審未通過的,審核結果將通過電子郵箱反饋報考人員;資料不齊全的,及時通知補充相關資料信息,無法補充的初審不合格。
資格審查貫穿競爭性比選工作和考察期全過程,發(fā)現(xiàn)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報名材料或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競爭性比選資格的,一律取消其相應資格。
四、筆試
(一)筆試開考比例(報名人數(shù):競爭性比選計劃數(shù))不低于3:1。
(二)筆試試卷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制卷。筆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文字綜合水平、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試題滿分為100分(保留兩位小數(shù)),閉卷作答,試卷考生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對不按規(guī)定語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三)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筆試閱卷結束后,由市民委劃定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
(四)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報考人員憑準考證、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五)筆試結束后,筆試成績在巴彥淖爾市人社局官網(wǎng)發(fā)布。
五、資格復審
(一)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的確定
從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上的報考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3:1(進入資格復審人數(shù):競爭性比選計劃數(shù))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末位出現(xiàn)并列的,并列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范圍)。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3:1的,以實際人數(shù)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具體要求等另行通知。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報考人員,須按照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參加資格復審。
參加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持如下材料:
(1)本人簽字并經工作單位或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簽字、蓋章的《報名登記表》;
(2)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所在單位機構編制證單位信息頁和本人頁復印件;
(4)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學信網(wǎng)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如屬留學人員還需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6)公務員或參公人員需提供《公務員(參公)錄用審批表》《公務員登記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或公務員錄用文件等進入公務員隊伍有關材料、參加工作材料;事業(yè)人員需提供《事業(yè)人員錄(聘)用審批表》或審批錄用文件以及轉正定級以來《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
(7)最新全國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干部任免審批表》或《干部人事檔案信息卡》復印件。
資格復審重點審核報考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對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發(fā)放《面試通知單》。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未經資格復審部門同意且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并按照報考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
注:復印件材料須加蓋復印標識,即:復印人、審核人、復印時間,單位落款并加蓋公章。
六、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持《面試通知單》、身份證原件,按指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滿分為100分(保留兩位小數(shù)),考生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
七、總成績計算
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即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保留兩位小數(shù))。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2: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同一崗位總分相同的,一并進入考察范圍??偝煽儍H作為確定考察人選的依據(jù),不作為最后確定競爭性比選錄用人員的唯一依據(jù)。
面試結束后3日內,考試總成績將在巴彥淖爾市人社局官網(wǎng)上進行公示。
八、考察和體檢
(一)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民委實施。市民委派出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考察組由市民委熟悉競爭性比選職位的相關業(yè)務人員共同組成。
考察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嚴格審核干部人事檔案(核實干部“三齡兩歷一身份”、參加工作材料、《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干部任免審批表》以及《公務員錄用審批表》、錄用文件等進入公務員隊伍渠道方面的材料;事業(yè)單位錄用文件、聘用審批表等進入事業(yè)單位的有關材料,所在機關機構編制管理證等)、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被考察人員面談等方式進行,全面考察人選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是否存在不得錄用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作為擇優(yōu)確定擬錄用人員的主要依據(jù)。根據(jù)需要也可以進行延伸考察等,廣泛深入地了解情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jù)實形成考察材料。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xiàn)缺額的,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遞補考察。被考察人選自愿放棄競爭性比選資格的,需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之后放棄的,將報有關部門記入誠信檔案。
(二)體檢
考察結束后,考察組根據(jù)考察情況,結合崗位要求,綜合分析被考察對象實際情況,按人崗相適的原則,按照1:1的比例,經市民委黨組集體研究確定擬錄用人員到指定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體檢不合格、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體檢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等的考生,取消擬錄用資格。體檢不合格的,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遞補。
九、人選確定、公示和崗位考察
(一)人選確定
根據(jù)考試總成績、考察情況、體檢結果和職位條件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人崗相適、人事相宜的原則,經市民委集體討論確定擬錄用人員。
(二)公示
確定的擬錄用人員在原單位和市民委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經市民委研究同意,并報市人社局審批備案后,進入崗位考察期;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擬錄用資格。
(三)崗位考察和調入
確定的擬錄用人員,安排為期3個月的崗位考察期(考察期間原單位不得解除其工作關系和調整其職務職級)。崗位考察期滿合格的,由市民委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
十、工作監(jiān)督
競爭性比選工作嚴格按照政策規(guī)定和紀律要求進行,市紀委監(jiān)委駐市委統(tǒng)戰(zhàn)部紀檢監(jiān)察組負責競爭性比選全過程監(jiān)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現(xiàn)象發(fā)生。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報考人員、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將嚴肅追究責任。
本公告由市民委負責解釋。
報考咨詢電話:0478—8941996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478—8761760
咨詢時間:工作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附件:
1.巴彥淖爾市民委所屬事業(yè)單位競爭性比選工作人員職位表
2.巴彥淖爾市民委所屬事業(yè)單位競爭性比選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巴彥淖爾市民族事務委員會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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