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及公務員管理有關規(guī)定,新興縣自然資源局面向全縣公開選調1名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及職位
(一)選調范圍
新興縣各級黨政機關單位(含上級駐新興單位)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參公登記)的在編在職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二)選調職位
新興縣自然資源局一級科員1名,具體職位詳見《新興縣自然資源局2024年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
二、選調條件
報名人員符合相關文件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同時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應當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工作經歷、任職經歷年限和年齡的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首日,現(xiàn)任職務職級以報名首日前的任職為準。
5.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并獲得學士以上學位;年齡在36周歲以下(1987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單位同意報考。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鄉(xiāng)鎮(zhèn)機關、艱苦邊遠地區(qū)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6)尚在試用期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選調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
報名方式(以下任一方式均可):
1.現(xiàn)場報名。報名地址:新興縣自然資源局辦公室,郵政編碼:527400,聯(lián)系電話:0766-2976411。
2.網絡報名。報名時間內,報名者將報名材料的電子版及原件彩色掃描版打包壓縮后發(fā)至指定電子郵箱(文件名統(tǒng)一為“公務員選調+姓名+手機號碼”),郵箱地址:xxxzrzyj123@163.com。
報名人員在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初審:
1.報名登記表紙質簽名版一式兩份及電子版(附件2)。
2.個人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復印件。
3.本人獨立起草的具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發(fā)表的文稿2份,或其他能反映個人工作能力和實績的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如獎勵證書等(本項如沒有可不提供)。
4.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藍底漸變正面證件照電子版(以“姓名+身份證號”格式命名,相片格式為JPG)。
5.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6.其他需提交資料。
報名時間:自2024年12月18日上午8:00起至2024年12月27日下午5:30截止(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其中“網絡報名”以報名材料在報名電子郵箱內接收時間為準。
報考人員在同一批選調職位中只能報考1個職位,多報無效。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供的信息及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選調資格,并依據(jù)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二)資格審核
新興縣自然資源局根據(jù)公告及職位要求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審核合格的進入筆試環(huán)節(jié)。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全過程。在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名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選調單位均可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選調資格;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者職務發(fā)生變化,導致報名人員在本級機關工作不滿2年、處于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不滿1年的,終止其選調程序,不再作為選調人選。
(三)筆試
筆試時間定于2025年1月11日,開考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主要考核報名人員綜合能力,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筆試不合格的,不予面試。
(四)面試
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筆試合格人數(shù)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以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面試不合格的,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五)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考試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3位。
若同一職位報考者總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照面試成績、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六)體檢和考察
根據(jù)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1:2比例差額確定考察和體檢對象。新興縣自然資源局成立考察組,按照干部考察的有關規(guī)定,到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進行考察,廣泛聽取意見,查閱干部人事檔案,重點審查考察對象報考資格條件及其政治表現(xiàn),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以及是否存在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疾熘邪l(fā)現(xiàn)干部人事檔案或有關材料存疑的,考察對象需積極協(xié)助提供有關資料,由有關單位依法依規(guī)作出認定,自考察之日起2個月內不能解決存疑問題的,不予轉任??疾鞂ο笏跈C關(單位)應當積極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
體檢工作嚴格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體檢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具體體檢事項另行通知。體檢人選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七)確定擬選調人選
新興縣自然資源局根據(jù)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擇優(yōu)確定擬選調人員,并在禪都黨建微信公眾號及新興縣人民政府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八)公示和辦理轉任手續(xù)
公示期滿,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轉任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轉任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選調資格。
因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不合格,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職位空缺的,由新興縣自然資源局決定是否依次遞補。
四、其他事項
(一)各鎮(zhèn)各單位要鼓勵和支持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公開選調。
(二)本次選調將以電話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各環(huán)節(jié)入圍人員,報名時須按要求填寫手機號碼和緊急聯(lián)系電話,并保持通訊暢通。凡未入圍下一環(huán)節(jié)人員,均不再另行通知。
(三)報名人員不得有托人說情、打招呼等行為,一經發(fā)現(xiàn)即取消資格。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基數(shù)。
(五)新興縣自然資源局擁有本公告的最終解釋權。
附件1.新興縣自然資源局2024年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wps
附件2.新興縣2024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wps
附件3.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xls
新興縣自然資源局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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