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崗位
項目管理兼出納人員1名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面向社會招聘,擇優(yōu)聘用。
三、招聘崗位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云南省戶籍,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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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熱愛公益慈善事業(yè),具有吃苦耐勞和奉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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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熟練掌握常用辦公軟件,具有一定寫作能力;有良好的溝通能力和團隊精神,工作嚴謹,認真負責,執(zhí)行力強。中共黨員、具有會計專業(yè)技術(shù)資格、行政文秘以及社工相關(guān)工作經(jīng)驗者優(yōu)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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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符合崗位所需的身體條件,身體健康。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加招聘:
1.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yǎng)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其他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
四、報名時間及相關(guān)要求
(一)報名時間
2024年4月7日--4月11日。
(二)報名方式
報名以網(wǎng)絡投遞材料的方式進行,應聘人員將報名表發(fā)至云南省婦女兒童發(fā)展基金會郵箱(ynsejh@163.com )。
(三)資格審查
符合條件的人員將以電話或郵件的形式通知,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不再另行通知。應聘人員應保證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凡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其錄用資格。
(四)面試
對符合資格條件的報名應聘者進行面試,主要測評應聘者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環(huán)境適應能力和文字寫作能力。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聘用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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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體檢
公示期滿后,招聘單位組織對擬聘人員進行健康體檢,費用由擬聘人員自行承擔。
五、招聘崗位性質(zhì)和薪酬待遇
招聘崗位人員實行編制外合同制管理,根據(jù)工作需要,聘用合同實行“三年一簽”。
根據(jù)民政部《關(guān)于加強和改進社會組織薪酬管理的指導意見》(民發(fā)〔2016〕101號)精神,由雙方協(xié)商確定。購買社會保險中單位及個人繳納部分由單位代扣代繳。
云南省婦女兒童發(fā)展基金會辦公室
聯(lián)系人:江老師 張老師
電 話:0871-63995567 63995568
郵 箱:ynsejh@163.com
地 址:昆明市西山區(qū)西壩路33號(省婦聯(lián)505室)
編輯/周恩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