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明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2024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告》,現(xiàn)將2024年明溪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資格復核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資格復核對象
明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對入闈面試人員的報考資格等條件進行核對,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資格復核人員名單詳見附件2:《2024年明溪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資格復核名單》。
二、資格復核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4年5月23日、24日、27日(正常上班時間);遞補人選資格復核截止時間為2024年5月28日(正常上班時間)。
地點:明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考試調配獎懲股(明溪縣東方軍路166號勞動大廈4樓),聯(lián)系電話:0598-2811115.
三、資格復核需攜帶的材料
參加資格復核的考生須填寫《2024年明溪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面試資格復核登記表》(附件3)、《個人誠信報考承諾書》(附件4),并攜帶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復印件依序裝訂成冊: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準考證;
3.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
4.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崗位有學位要求的提供);
5.《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wǎng)上下載打印);
6.《學位在線驗證報告》(學信網(wǎng)上下載打印,崗位有學位要求的提供);
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尚未取得相應學歷(位)證書的,可持由學校出具的《就業(yè)推薦表》原件進行復核,但須向
7.報考“面向本縣戶籍人員(或生源)”崗位的考生,須提交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復印件上半部分為戶主信息(省公安廳蓋章的那一頁),下半部分為考生信息,復印在一張紙上;
8. 報考“面向明溪籍退役士兵或從明溪縣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崗位的考生,須提交戶口本、入伍通知書、退出現(xiàn)役證等,在籍生入伍的還須提供入學通知書或應征入伍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等有關材料;
9.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證明材料,如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護士執(zhí)業(yè)資格證及復印件等。報考專門崗位的須提供基層項目服務證書(2024年9月行將期滿的須提供縣(市、區(qū))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
10.屬于機關或企事業(yè)單位在職人員的,須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報考、同意辭職或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有效材料。在資格復核時未能提交單位同意報考有關材料的,最遲應于體檢前提交,否則取消體檢及聘用資格。
四、其他事項
1.報考者本人因故無法參加資格復核的,可以委托他人辦理,受托人須帶齊上述材料、委托書(須委托人簽名并按手印)及本人身份證原件參加資格復核。
2.放棄面試資格
3.資格復核不合格或棄權的,在筆試成績合格線上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復核工作在面試資格復核期限內完成。
4.面試時間、地點及其有關事項待確定后,我局將在福建就業(yè)網(wǎng)向社會統(tǒng)一公布。請報考者注意經(jīng)常登錄網(wǎng)站了解通知等考試信息,并保持聯(lián)系電話暢通。
5.復核材料若有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附件:1.2024年明溪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加分后成績及排名
2.2024年明溪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資格復核名單
3.2024年明溪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資格復核登記表
4.個人誠信報考承諾書
5.放棄面試資格申明
明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24年5月22日
附件下載:
附件1 2024年明溪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加分后成績及排名.xlsx
附件2 2024年明溪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資格復核名單.xlsx
附件3 2024年明溪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資格復核登記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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