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2024年度公務員錄用省市縣鄉(xiāng)四級聯(lián)考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現(xiàn)將承德市公務員招錄考察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察時間
5月23日至6月5日
二、考察組織實施
1.報考市直部門職位的考察工作由所報考市直部門的干部(人事)科室組織實施。
2.報考各縣(市、區(qū))職位的考察工作由所屬縣(市、區(qū))黨委組織部組織實施。
3.報考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職位的考察工作由市法院、市檢察院組織實施。
4.報考公安職位的人事檔案審核工作由市公安局政治部集中審核(時間為5月30日、31日),政治考察工作由各招錄單位公安政工部門組織實施。
具體地址、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
三、審查內容
1. 考生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學位證等相關證件(普通高等學歷教育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尚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人員,須由校方提供現(xiàn)實表現(xiàn)材料,并注明所學專業(yè)名稱及能否如期畢業(yè)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情況說明。2024年7月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后,及時到考察部門進行補充考察;屆時未能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等相關材料的人員,取消錄用資格)。
2. 考生本人檔案,檔案要密封完整。
3. 報考非公安類的考生自行下載《2024年承德市公務員招錄檔案審查表》(附件2,填寫完整)和《2024年承德市公務員招錄政審表》(附件3,填寫完整并由派出所或居委會簽署審查意見,正反面打印)。
4. 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自行下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檔案審核登記表》(附件4,填寫完整)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表》(附件5,正反面打印)。
以上材料交考察組織實施部門。
四、有關要求
各位考生及時與相關考察實施部門聯(lián)系,按要求提供相應材料。需開具調檔函的考生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并核實本人檔案存放地址后,分別到以下部門開具《調檔函》:
1.報考市直部門職位的考生由市委組織部出具。
2.報考縣(市、區(qū))職位(不含公安局、檢察院、法院部門)的考生由所屬縣(市、區(qū))黨委組織部出具。
3.報考公安局、檢察院、法院部門職位(含各縣市區(qū))的考生分別由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市法院出具。
附件1. 進入考察人員名單、審核地點及聯(lián)系方式.xlsx
附件2. 2024年承德市公務員招錄檔案審核表.doc
附件3. 2024年承德市公務員招錄政審表.doc
附件4. 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檔案審核登記表.doc
附件5. 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表.xls
中共承德市委組織部
2024年5月22日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