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峙縣2024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成績已公布,按照《繁峙縣2024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現(xiàn)將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資格復審時間:2024年6月13日
上午08:30-12:00(0505、0506、0507、0508、0509、0511、0512、0513、0514、0515、0516、0517、0519、0521、0522、0523、0524、0525、0526崗位)
下午15:00-18:00(0501、0502、0503、0504、0528、0529、0530、0531、0532崗位)
二、資格復審地點
繁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四樓會議室(繁峙縣滹源西街)。
三、資格復審對象
根據(jù)筆試成績按崗位招聘名額1︰3比例依次入圍的人員(具體名單附后)。
四、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必須由本人持相關證件(證明)材料按本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并如實提供以下證件(證明)、材料的原件及A4紙復印件1份。
1.下載并填寫《繁峙縣2024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資格復審登記表》2份;
2.筆試準考證;
3.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信網(wǎng)(https://www.chsi.com.cn)認證的學歷認證、學位認證報告、資格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4.有效二代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如配偶為繁峙縣戶籍的提供夫妻雙方結婚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因上學原因遷出繁峙縣而未遷回的,需提供遷出時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相關證明;
5.已就業(yè)的人員還需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需出具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6.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提供檔案存放證明。
7.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尚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還需提供畢業(yè)院校出具的學歷學位、所學專業(yè)證明及在校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五、注意事項
1.凡有下列情形的,取消面試資格,后果由考生承擔,涉及違紀的按有關違紀處理規(guī)定予以查處:
(1)考生不能按時、按要求提供有關證件、材料的。
(2)證件(證明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材料)與擬聘用崗位資格條件不符,影響資格審查的。
(3)考生隱瞞與報考資格有關個人信息的。
(4)報名時填報的主要信息(如學歷、學位、專業(yè)、出生年月、現(xiàn)就業(yè)情況、參加工作時間)與提供的證件、材料與真實情況不符的。
(5)提供虛假信息或偽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以及其它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要求的。
2.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現(xiàn)場發(fā)給《面試通知書》,審查不合格的,告知考生并準確說明原因,取消面試資格。
3.本人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4.若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放棄資格復審資格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根據(jù)崗位筆試成績由到低分按招聘名額1:3的比例依次遞補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僅遞補1次),不足1:3的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
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在繁峙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另行通知,請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電話暢通,以便聯(lián)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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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繁峙縣2024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x
2.繁峙縣2024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資格復審登記表.xls
繁峙縣2024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
工作人員領導組辦公室
2024年6月7日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