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豐寧縣公安局申請,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xiàn)為豐寧縣公安局公開招聘留置保障輔警5人,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進行崗位人員招聘。嚴格按照招聘相關政策規(guī)定組織實施。
二、招聘條件
(一)報名參加招聘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行端正,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和認真負責的工作態(tài)度。
2.性別:男
3.年齡:18-30周歲(1994年6月7日至2006年6月7日出生)
4.學歷: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退役軍人、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放寬至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
5.戶籍:豐寧縣戶籍(包含:配偶戶籍為豐寧縣;豐寧縣常住戶口)
6.體重:體重指數(shù)(單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間。
7.身高:凈身高需170CM(含)以上。
8.視力:矯正視力不低于5.0,無色盲。
9.聽力:單側耳語聽力不低于5米。
10.無紋身,無口吃,無肢體功能障礙,無嗅覺遲鈍,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如白癜風、銀屑病、血管瘤、斑痣等)。
11.身體健康、體貌端正。
12.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用退役士兵。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調查或受過刑事處罰的。
2.本人或者家庭成員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3.本人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法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11.國家和省規(guī)定的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2024年6月7日通過豐寧滿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及豐寧公安微信公眾號、承德豐寧人社微信公眾號面向社會公開發(fā)布招聘信息。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本公告,了解具體考務工作安排。
(二)報名及資格審核
1.報名時間:2024年6月11日至6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址:豐寧滿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106室;聯(lián)系電話:8012025,8012029。
3.報名提供材料:報名時需由本人提供打印《豐寧滿族自治縣公安局公開招聘留置保障輔警報名表》1份,5張近期同版一寸藍底免冠照片(照片背面標注姓名),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各學歷層次畢業(yè)證、退伍證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大專及以上學歷的需提供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原為豐寧戶籍,因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將戶口遷出現(xiàn)未遷回的,需提供戶口遷出前戶口本,或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因升學戶口遷出證明。
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忌毐3謭竺麜r所留聯(lián)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4.崗位招聘計劃核減或取消
依據(jù)河北省艱苦邊遠地區(qū)公開招聘相關政策規(guī)定,各招聘崗位不設開考比例。對崗位招聘與崗位報考人數(shù)低于1:3比例的招聘崗位,不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三)體能測評
現(xiàn)場審核合格人員進入體能測試環(huán)節(jié)。體能測試具體時間、地點、要求以《體測通知單》為準,按照縱跳摸高、10米×4折返跑、1000米跑順序進行。三項測試其中任意兩項通過者視為合格,合格人員進入筆試。
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
項目 |
合格標準 |
縱跳摸高(測試不超過3次) |
≥265厘米 |
10米×4往返跑 (測試不超過2次) |
≤13〞4 |
1000米跑(測試不超過1次) |
≤4′50〞 |
(四)筆試
1.《筆試準考證》發(fā)放:通過體能測評的報考人員到豐寧滿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06室領取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2.筆試時間、地點及要求:詳見《筆試準考證》。
3.筆試方式及科目: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時間90分鐘,滿分100分。
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4.筆試成績查詢。筆試成績待評卷結束后即時公布。進入面試的考生依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與崗位報考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比例內末位成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崗位招聘與崗位報考人數(shù)達不到1:3比例的招聘崗位,所有筆試考生全部進入面試。筆試有作弊、缺考或成績?yōu)?分等情況的考生,不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五)面試
1.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單》。
2.面試方式: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自我控制能力和儀表舉止等。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面試成績采用“體操打分”方法,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他分數(shù)的平均分為面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shù)。為確保招聘質量,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為不合格,不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天公布。
3.總成績合成: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其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占50%、50%,即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考試總成績結果保留2位小數(shù)。
(六)政審考察
招聘崗位依據(jù)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需≥60分)從高到低按計劃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分別確定政審、體檢人選,比例內末位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情況時,依照下列次序優(yōu)先錄?。孩俟擦沂亢鸵蚬珷奚矙C關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②退役軍人;③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④見義勇為英雄模范和先進個人;⑤警察類或者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以上條件都相同時,由豐寧縣公安局進行相關考核后確定。由豐寧縣公安局安排對擬聘考生進行政審考察。政審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所取消的名額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總成績(面試成績需≥60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總成績并列的,參照前款規(guī)定中確定的優(yōu)先次序遞補。
(七)體檢
政審考察合格人員統(tǒng)一到指定醫(yī)院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人民警察錄用體檢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擬聘人員自行支付。體檢分為合格、不合格。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總成績相同的按前款確定的優(yōu)先次序遞補。
(八)公示
根據(jù)報考人員綜合成績及政審考察、體檢情況確定擬聘人員,審核后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四、聘用人員的管理及待遇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
此次招聘人員負責協(xié)助公安機關在指定地點執(zhí)行留置看護任務,因工作性質特殊,執(zhí)行任務時需長時間封閉管理。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兩年,其中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一并計算在合同期限內。聘用人員和原招聘留置保障輔警等同管理,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比例繳納基本養(yǎng)老、醫(yī)療、失業(yè)、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
五、其他事項
1.此次招聘考試違規(guī)違紀處理參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凡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報名及資格審核、體能測評、筆試、面試、體檢、政審考察、辦理聘用手續(xù)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對偽造、假冒各種證件,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整個招聘過程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考生填報情況不實,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招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2.請考生確保在招聘期間保持手機等通訊設備暢通,因通訊不暢影響報名、考試、體檢或政審考察的,后果自負。
3.其他未盡事宜,由考試領導小組研究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