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廣西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管理辦法(試行)》以及《防城港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guī)定,上思縣公安局決定2024年度第二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shù)
本次招聘共計劃聘用警務輔助人員16人,職位信息詳見附件1。
二、報名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熱愛公安工作;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
5.應聘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7月16日,18周歲以上即2006年7月16日之前出生,35周歲以下即1988年7月17日之后出生);
6.具有大學??埔陨衔幕潭燃奥男袓徫宦氊熕璧墓ぷ髂芰Γ?/p>
7.身心健康;
8.戶籍地在廣西區(qū)內或常住地為上思縣;
9.公安機關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本人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或少年管教的;
2.曾經被收容教養(yǎng)、收容教育、強制戒毒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4.曾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6.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或者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秘密、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受到法律制裁、黨紀政紀處分的;
8.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9.現(xiàn)役軍人;
10.在讀普通高中(中專)或者普通高等學校學生;
11.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限、工作經歷等有關資格條件的計算時間以2024年7月16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全國事業(yè)單位考試
三、招聘原則
警務輔助人員的招聘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統(tǒng)一招聘標準和程序。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公安烈士、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和子女、退役軍人、見義勇為人員、警察類或者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或者專門技能的人員。
四、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員身份性質是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在人民警察帶領下開展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務員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不辦理編制手續(xù)。
(二)工資福利待遇
1.警務輔助人員每月工資待遇約為5000元(含單位及個人繳納的五險一金),警務輔助人員工資待遇參照上一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標準進行動態(tài)調整;同時將根據(jù)日常表現(xiàn)及工作年限等進行層級晉升,工資待遇隨層級晉升增加。
2.按規(guī)定發(fā)放制式服裝及工作證件,享有加入工會的權利。
3.工作滿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等相關福利待遇。
五、報名時間和方式
(一)報名時間:
2024年7月16日至8月2日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024年公務員
(二)報名地點:
四川事業(yè)單位考試就上云職公招
上思縣公安局辦公大樓5樓509室(上思縣思陽鎮(zhèn)團結西路248號)
寧夏事業(yè)單位考試就上云職公招
報名咨詢電話:0770-8520631
報名請附上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退伍證、戶口簿等相關證明材料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3.報名要求:
報名時,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理解崗位職責、性質任務。報名所填報、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和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三)資格審查
由上思縣公安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報名條件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核確認。資格審查貫穿招聘考試全過程。
六、考試
(一)體能測評
1.體能測評時間:
2024年8月(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體能測評地點:
上思縣體育中心(具體地點視工作安排而定)
3.體能測評注意事項
所有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必須結合本人身體狀況,憑個人意愿參加體能測評,并當場簽訂體測承諾書;如本人身體狀況欠佳、不能參加體能測評的,應當放棄參加。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能測評的,視為自動放棄體能測評資格。
4.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
參照《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的項目及測評規(guī)則,本次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如下:
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
男子組
項目 | 標準 |
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縱跳摸高 | ≥265厘米 |
女子組
項目 | 標準 |
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縱跳摸高 | ≥230厘米 |
體能測評三項全部達標方為合格(學歷為研究生以上的考生體能測試三項中兩項達標的,即視為合格)。體能測評項目中,縱跳摸高的測試次數(shù)不超過3次,10米×4往返跑的測試次數(shù)不超過2次,長跑項目(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的測試次數(shù)為1次。
體能測評達標的報考人員進入下一個環(huán)節(jié)。
事業(yè)編考試
(二)筆試
1.筆試資格條件
體能測評達標的報考人員均具有進入筆試環(huán)節(jié)的資格。
2.筆試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4年8月,地點:上思縣公安局。(具體時間地點視工作安排而定)
3.筆試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
(三)面試
1.面試資格條件
體能測評達標的報考人員均具有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的資格。
2.面試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4年8月,地點:上思縣公安局。(具體時間地點視工作安排而定)
3.面試方式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面試者的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計劃組織協(xié)調能力、綜合分析能力、人際交往與技巧、自我情緒控制、動機匹配性和舉止儀表等。
4.面試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參加面試,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
(四)成績運用
考試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
如招聘期間警務輔助人員崗位出現(xiàn)缺額或者新增員額,上思縣公安局可按照考試成績從符合缺額崗位應聘條件的報考人員中直接補錄。
七、考察和體檢
(一)確定考察和體檢人選
招錄機關根據(jù)計劃錄用人數(shù)與考察、體檢人選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考察、體檢人選。綜合成績相同時,面試成績高的確定為人選。
出現(xiàn)考察、體檢不合格或者放棄情形的,招錄機關根據(jù)考試情況從報考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二)實施考察和體檢
考察由上思縣公安局組織進行。考察的流程和規(guī)定參照錄用人民警察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凡是因個人經歷不明、歷史狀況不清等無法進行有效考察的,達不到警務輔助人員應當具備的條件或者不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體檢參照人民警察錄用體檢的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體檢所需費用由應聘者個人承擔,具體體檢費用以醫(yī)療機構確定的金額為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和體檢的時間另行通知。
八、公示及聘用審批
(一)公示
上思縣公安局根據(jù)報考人員的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上思警方”官方微信號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經公示無異議的或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規(guī)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權限審批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公示有異議,經核實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問題難以核實的暫緩審批,待核實清楚后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如擬聘用人員自愿放棄聘用資格或公示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可根據(jù)職位空缺情況進行遞補。
(二)聘用
1.對初聘人員,實行試用期。聘用后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間接受崗前和業(yè)務培訓,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評定層級。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出現(xiàn)違法違紀或不服從管理的,用人單位可以按有關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
2.實行動態(tài)化管理。招聘單位根據(jù)聘用人員的工作表現(xiàn)或崗位工作實際需要,可對聘用人員進行相應崗位調整,調整后工資待遇不以招聘簡章工資待遇為準,與實際崗位工資待遇掛鉤。不服從崗位調整的,招聘單位可以取消聘用資格。
3.人員管理。聘用人員在崗期間違法違紀、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終止合同條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滿后,根據(jù)工作需要,依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個人現(xiàn)實表現(xiàn),表現(xiàn)優(yōu)秀的可以考慮續(xù)聘。
九、從候錄庫中聘用警務輔助人員
體能測評、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都合格但未聘用的人員納入上思縣公安局聘用警務輔助人員候錄庫。結合上思縣公安局其他警務輔助人員崗位空缺情況,根據(jù)人崗相適的原則,可將候錄庫人員聘用為上思縣公安局其他崗位警務輔助人員,執(zhí)行其他崗位警務輔助人員待遇。進入候錄庫后的時效性和具體人員調配情況,由上思縣公安局根據(jù)一定時期內崗位空缺情況和崗位所需人員等情況決定。
十、其他事項
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要貫徹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和工作程序,規(guī)范操作,面向社會公開,增強工作的透明度,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要切實加強對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嚴格程序。上思縣監(jiān)察委員會、上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思縣公安局將加強對招聘工作全程的監(jiān)督,如發(fā)現(xiàn)有違反招聘紀律或弄虛作假行為的,要立即予以糾正,并視情節(jié)輕重對有關人員依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保證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報考者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聘用等處理,并視情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上思縣公安局
2024年7月16日
附件1:上思縣公安局2024年第二次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計劃表.xls
附件2:上思縣公安局2024年度第二次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登記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