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促進我縣義務教育優(yōu)質均衡發(fā)展,學校辦學水平。經(jīng)研究決定,2024年暑期面向全縣農(nóng)村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到縣城區(qū)學校任教,現(xiàn)將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公開選調到城區(qū)學校任教教師共計105名(學前教育崗位15人、小學崗位75名、初中崗位15名),具體崗位如下:
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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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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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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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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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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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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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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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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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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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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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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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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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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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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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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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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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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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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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與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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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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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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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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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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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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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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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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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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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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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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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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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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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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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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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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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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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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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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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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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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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與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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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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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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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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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前教育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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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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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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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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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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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選調對象和條件
1.選調對象:我縣農(nóng)村中小學、幼兒園符合條件的在編教師。
2.工作年限:正式錄用教師工作時間累計5周年及以上(即:2019年9月及以前正式錄用教師)。特崗教師服務期加上轉為正式編制教師工作時間累計6周年及以上(即:2018年9月及以前錄用的特崗教師)。
3.具備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書,其中音、體、美教師崗位的須具備相應層次的音、體、美教師資格證。
4.現(xiàn)小學崗位任教的教師報考初中崗位的須第一學歷為本科學歷。
5.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貫徹執(zhí)行黨的教育方針,恪守教師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服從組織安排,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6.選調分三個層次,分別為學前教育崗位、小學崗位和初中崗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不得兼報,所有崗位同時報名、同時開考。
7.如擬調名單中有現(xiàn)任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含中層干部)的,則當事人應提交辭職申請,并承諾愿意以普通教師的身份調入縣城學校。
8.報考人員須書面承諾選調進城后5年內(nèi)不得再申請跨縣調動,兩年內(nèi)不得再申請縣內(nèi)調動及其他單位選調。同意按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按擬調入單位空崗情況重新聘任新的專業(yè)技術職務。
9.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參加選調:
(1)受黨紀、政紀處分未滿規(guī)定年限或正在立案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2)近五年教師師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各有1次及以上不合格等級的;
(3)違反人事管理其他有關規(guī)定的。
三、選調方式
1.筆試:學前教育崗位、小學崗位和初中崗位公開選調采取閉卷筆試方式進行,學前教育崗位考試內(nèi)容為幼兒教育綜合知識,小學崗位考試內(nèi)容為所報考學科的現(xiàn)行課程標準和學科專業(yè)知識(小學教材內(nèi)容約占70%,初中教材內(nèi)容約占30%),初中崗位考試內(nèi)容為所報考學科的現(xiàn)行課程標準和學科專業(yè)知識(初中教材內(nèi)容約占70%,高中教材內(nèi)容約占30%)。
2.擬錄用人員的確定:根據(jù)考試成績(筆試成績加上獎勵分)按1:1的比例從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擬錄用人員。公示一周,公示后造成的崗位空缺不予遞補。
3.考試成績排位最后的擬錄人員如遇多人成績相同則按以下次序確定錄用對象:
(1)省、市、縣級;(2)第一學歷高;(3)教齡時間長。
4.筆試時間:2024年8月3日筆試地點:博吾學校
5.選崗:按照崗位需求,所有崗位均按考試成績(筆試成績加上獎勵分)從高到低順序自主選崗,因故未參加選崗而產(chǎn)生空崗將不進行遞補。
6.工資待遇:教師調入后,其工資按照九江市人社局《關于九江市事業(yè)單位崗位設置管理有關問題的補充處理意見》(九人社字〔2018〕48號)予以辦理。
四、工作程序
1.在彭澤人民政府網(wǎng)公開發(fā)布公開選調公告。
2.報名要求:凡符合報名條件的教師,填報報名表,所在學校簽署意見;攜帶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張、選調報名表(附件3: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1)報名地點:縣教體局人事股
(2)報名時間:2024年7月25日—26日
(3)發(fā)放準考證時間:2024年8月2日
3.資格審查:縣教體局對報名者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調工作全過程,凡發(fā)現(xiàn)與報考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其選調資格。
4.崗位計劃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的比例需達1:2方可開考,達不到1:2的,核減或取消崗位計劃數(shù)。
五、獎勵加分現(xiàn)仍然在最艱苦邊遠地區(qū)工作的,且工作6周年及以上的予以獎勵加分(最艱苦邊遠地區(qū)連續(xù)工作6年的加1分,每增加1年加1分,每人5分封頂)。
六、工作要求
1.教師選調工作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工作人員要秉公辦事,不徇私情,廉潔從政。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收受賄賂、泄露機密等違紀行為,將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2.本次教師選調工作按照發(fā)布選調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選崗等程序進行,筆試成績和擬錄用人員及時面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3.各相關學校應積極動員在縣城區(qū)支教教師主動參加本次公開選調考試。投訴、咨詢電話:縣人社局 5666535縣教體局 7199299
附件:彭澤縣2024年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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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澤縣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7月18日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