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yōu)化教師編制結構,增強教師隊伍活力,充分調動廣大基層學校教師的工作積極性,解決鄉(xiāng)鎮(zhèn)(街道)學校教師超編和縣城學校教師緊缺問題。經自治縣第十八屆人民政府第54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縣教育體育局從鄉(xiāng)鎮(zhèn)小學公開選調26名教師到縣城小學任教?,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一)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原則,用人唯賢,德才兼?zhèn)?,均衡配置,公開選調。
(二)缺編進人原則,根據縣城學?,F有的人員和編制情況,缺編進人。
二、選調范圍、人數、專業(yè)及資格條件
(一)選調范圍、人數及專業(yè)
面向全縣鄉(xiāng)鎮(zhèn)(街道)基層小學(屏山中心學校除外)選調26名具備崗位任職條件的在職在編教師到縣城小學任教,具體為:小學語文14名,小學數學12名,合計26名(附件1)。
(二)選調人員需具備的資格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yè);
2.在縣內學校工作滿5年,即:2019年8月31日以前在縣內學校工作的;
3.報考語文學科教師須持有普通話二級甲等及以上證書,報考數學學科教師須持有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證書;
重慶事業(yè)單位考試
河北事業(yè)單位考試就上云職公招
4.報考教師須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
5.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所報考學科崗位需與現任教學科一致,且近兩年連續(xù)在所報考學科崗位上任教;
6.每人限報一個崗位,不接受委托報名和網上報名;
7.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事業(yè)單位考試就上公招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受理報名
1.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因違反師德師風規(guī)定及其他違紀違法問題處于黨紀、政務處分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查的;按照《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師德師風三年專項行動方案》被調離處于限定期限的;
3.因重大疾病,不能堅持正常教育教學工作的;
4.近一學年(即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因病假、事假累計3個月以上(含3個月)的;
5.其他不宜報考的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上海事業(yè)單位考試就上云職公招
(一)發(fā)布公告
選調公告在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kmlq.gov.cn)、魅力祿勸等融媒體平臺發(fā)布。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8月19日(08:30—17:00),報名時間一天;
2.報名地點:縣教體局一樓報告廳;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4.報名材料:
2023年事業(yè)單位
(1)《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2024年公開選調縣內基層學校教師到縣城學校任教報名表》(附件2);
(2)《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2024年公開選調縣內基層學校教師到縣城學校任教報名誠信承諾書》(附件3);
(3)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近五年各類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4)《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2024年公開選調縣內基層學校教師到縣城學校任教學校初審意見表》(附件4);
(三)資格審查
1.初審。初審由各學校負責完成,對報考教師的任教學科、學歷、專業(yè)、2022—2023學年和2023—2024學年教學成績、廉潔自律情況進行審核,資格初審材料由學校在《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2024年公開選調縣內基層學校教師到縣城學校任教學校初審意見表》(附件4)上加蓋學校公章,并由校長親筆簽名認可。
2.復審。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考教師資格進行復審,復審通過的方可進入下一個選調流程。資格審查將貫穿整個選調工作過程。若選調崗位職數與資格復審合格人數比例未達到1:2的,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2024年公開選調縣內基層學校教師到縣城學校任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可根據實際情況相應遞減選調崗位職數或調整崗位職數。
3.資格審驗不合格者取消選調資格;弄虛作假者,取消選調資格并給予相應處分。
(四)考試方式
免試,成績以近兩年的教學成績?yōu)橐罁M行計算。
(五)成績計算
1.教學成績分
(1)教學成績按報考教師2022—2023學年、2023—2024學年所教學科總得分累計加分,求平均分為該教師最后得分(以教師發(fā)展中心登記在冊的分數為準)。各學年教學成績的計算方式如下:
學年教學成績=當年所教年級學科的班級總得分/該年級學科當年的全縣平均總得分;
(2)教學成績分以教師發(fā)展中心各年級學科成績登記冊為依據進行計算,當年承擔同一學科多班級或跨年級教學工作的,教學成績分以成績最好的班級計算;請產假的教師,當年教學成績分以產假前所任班級的成績計算。
2.考核加分(附件5)
由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2024年公開選調縣內基層學校教師到縣城學校任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選調報名人員近五年的表彰獎勵情況進行量化考核,時限為2019年8月1日—2024年7月31日,以證書落款時間為準。
3.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教學成績×70%+考核加分×30%。
(六)公示
按照選調計劃數,根據綜合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擬選調人員名單。若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時,根據教學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擬選調人選,并在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發(fā)布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如有報考教師被舉報證件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其選調資格,當事教師兩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各種選拔考試,參與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七)辦理調動手續(xù)
公示無異議,符合調動條件的,按崗位成績排名進行選崗,經本人選崗后(選崗時間另行通知),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有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
調入人員的崗位等級由調入學校根據現有的空余崗位重新聘用。
四、其他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相應崗位由擬選調人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1.選調人員自愿放棄調動的;
2.公示期滿5天,聯(lián)系不上選調人員本人的。
(二)在選調的任一環(huán)節(jié)中,若發(fā)現與本方案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不符的情況,取消選調資格。
(三)弄虛作假,提供不實材料者,取消選調資格。
(四)未盡事宜按照《云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云人社發(fā)〔2016〕182號)文件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本方案由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2024年公開選調縣內基層學校教師到縣城學校任教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五、咨詢及監(jiān)督聯(lián)系方式
縣教體局咨詢電話:0871—68912756
聯(lián)系人:繆老師
縣教體局監(jiān)督電話:0871—68915026
附件:1.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2024年公開選調縣內基層學校教師到縣城學校任教崗位計劃表
2.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2024年公開選調縣內基層學校教師到縣城學校任教報名表
3.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2024年公開選調縣內基層學校教師到縣城學校任教報名誠信承諾書
4.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2024年公開選調縣內基層學校教師到縣城學校任教學校初審意見表
5.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2024年公開選調縣內基層學校教師到縣城學校任教考核加分項目
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縣內選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8月13日
附件1: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2024年公開選調縣內基層學校教師到縣城學校任教崗位計劃表
附件2: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2024年公開選調縣內基層學校教師到縣城學校任教報名表
附件3: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2024年公開選調縣內基層學校教師到縣城學校任教報名誠信承諾書
附件4: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2024年公開選調縣內基層學校教師到縣城學校任教學校初審意見表
附件5: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2024年公開選調縣內基層學校教師到縣城學校任教考核加分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