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我辦工作需要,經(jīng)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和人數(shù)
人防信息系統(tǒng)維護崗1名。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政治合格,品行良好,無違法犯罪記錄;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大學??萍耙陨蠈W歷,能熟練操作計算機及辦公軟件,會檔案文書管理;
5.年滿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9年8月1日至2006年8月1日期間出生),以本人身份證日期為準;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備報名資格,如錄用,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將直接辭退。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②受黨紀、政務(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③曾被開除公職或學籍的;④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的;⑤參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報考應聘后構成回避關系崗位的;⑥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不適宜聘用的情形。
三、招錄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流程包括: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依次進行。
(一)報名、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4年8月19日-2024年8月23日。
2.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進行。地點為宜春市人防路6號宜春市國防動員辦公室辦公樓1樓107室;聯(lián)系電話0795-3268020。
3.報名資料:①《宜春市國防動員辦公室聘用制工作人員報名表》,在電腦上填好后打印并由本人簽名;②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張(背面標注姓名);③本人二代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④畢業(yè)證書、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⑤學信網(wǎng)下載打印本人《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⑥任職資格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類業(yè)務技能、職稱證書和重大獎勵原件、復印件。
4.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與現(xiàn)場報名同步進行,報考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參加資格審查,未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參考資格。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參考資格。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對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材料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一經(jīng)核實,取消聘用資格。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招聘工作。
1.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如因自身原因未參加考試視為自動放棄。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側重考查應聘者的黨史、時事政治、法律基本知識、國防知識,滿分為100分。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者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面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根據(jù)筆試分數(shù)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如遇入圍面試人員未達到比例或末位同分情況,一并入圍。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綜合分析、語言表達、應變能力及綜合素質等,滿分為100分。
3.成績計算:①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②各項成績均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按四舍五入處理);③兩項考試未參加任何一項,視為放棄。
(三)體檢及考察
1.根據(jù)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招聘崗位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偝煽兂霈F(xiàn)末位同分情況,以面試成績分高者入圍。如總成績、面試成績均相同的,則另行組織結構化面試確定入圍體檢人員。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無特殊原因不按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3.應聘者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按有關規(guī)定申請復檢,復檢只能在接到體檢通知起3天內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4.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突出政治標準,對應聘者開展考察。
5.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等原因產(chǎn)生的缺額,取消聘用資格,按照應聘者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參加體檢合格后進行考察。
(四)公示
擬錄用人員將在宜春國防動員微信公眾號、宜春就業(yè)網(wǎng)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者予以錄用,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辦理入職聘用相關手續(xù),聘用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與我辦簽訂勞動合同,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工資待遇由基礎工資加崗位津貼構成,試用期內只發(fā)放基礎工資,聘用人員在合同期內享有勞動法規(guī)定的婚喪、產(chǎn)假等法定假期,并按政策繳納五險一金。
四、其他事項
1.應聘人員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本單位不收取報名費等任何費用。
2.應聘人員須確保通訊方式暢通,并隨時關注本單位以電話、網(wǎng)絡、郵件等方式發(fā)布的本次招聘工作有關信息。因為應聘人員自身原因造成聯(lián)系不暢,本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3.在應聘或聘用過程中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有偽造學歷,證件(書)等各種不誠信行為的,本單位將取消其聘用資格或解除勞動合同。
4.根據(jù)聘用人員的實際情況通過會議研究確定應聘人員具體工作崗位,應聘人員應服從單位工作安排。
5.聯(lián)系方式。地址:宜春市人防路6號,咨詢電話:0795-3268020。咨詢時間:報名期間的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本公告由宜春市國防動員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宜春市國防動員辦公室聘用制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宜春市國防動員辦公室
202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