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yè)生到我市基層事業(yè)單位干事創(chuàng)業(yè),建設高素質基層人才隊伍,服務基層各項事業(yè)的發(fā)展,按照《中共湖北省委組織部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十四部門關于深入實施第四輪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的通知》(鄂人社發(fā)〔2022〕29號)、《湖北省2022年度招募選派“三支一扶”高校畢業(yè)生公告》以及《中共天門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下達2024年度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用編計劃的通知》(天編辦文〔2023〕35號)等文件精神和有關規(guī)定,現就2024年我市基層事業(yè)單位公開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服務期滿高校畢業(yè)生有關考核聘用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考核聘用招聘崗位
本次考核聘用具體招聘單位、崗位及招聘條件詳見《2024年天門市事業(yè)單位公開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服務期滿高校畢業(yè)生崗位表》(附件1)。
二、考核聘用招聘對象
2022年經湖北省人社廳統一組織招募選派到我市參加“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基層工作的高校畢業(yè)生。服務期間已離職或已經公開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或招錄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的除外。
三、考核聘用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應聘: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務等處分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錄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等應當執(zhí)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核聘用招聘方式
采取公開報名、組織面試及考察的方式進行。
五、考核聘用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4年8月28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報名地點:天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室(聯系電話:0728-5223449)。
3.報名提交資料:應聘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天門市事業(yè)單位公開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服務期滿高校畢業(yè)生報名表》(附件2)及相關證明材料(包括“三支一扶”聘用合同或服務協議、“三支一扶”期滿證書或期滿證明、年度考核表)。提交留存的報名資料上須應聘者本人署名。
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和提供材料,要對填報和提供的信息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應聘人員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核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
4.資格審查:市人社局會同應聘人員所在服務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審查工作。凡審查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報名資格。資格審查貫穿考核聘用工作全過程,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發(fā)現應聘人員有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或隱瞞相關信息的,將取消其應聘或聘用資格,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5.發(fā)放面試通知書:對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現場發(fā)放面試通知書,應聘人員憑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
(二)面試
面試由市人社局負責組織,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面試重點測試應試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相關能力以及綜合運用專業(yè)知識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不設開考比例,設置面試最低合格線70分,達不到最低合格線的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面試結束后當天在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tianmen.gov.cn/)發(fā)布面試成績。
(三)考察
按照考生面試成績,根據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對達到面試最低合格線的人員按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考察人選。如果有考生主動放棄考察資格的,按照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遞補考察對象??疾煊墒腥松缇謺諉挝恢鞴懿块T共同組織實施。
1.考察時間:2024年9月4日-5日。
2.考察內容和方法:重點考察應聘“三支一扶”人員在服務期間的表現情況,內容包括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同時對應聘人員參加國家法定考試的誠信記錄、銀行個人誠信記錄、法院被執(zhí)行人信息記錄等各類誠信信息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情況進行延伸考察,考察情況作為決定擬聘用的重要依據??疾熘羞€要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資格復審。考察中,若發(fā)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考察主要采取個別談話、座談、查閱檔案等方式進行,還可以通過與考察對象面談、民主測評等方式作進一步了解,最后形成書面考察材料。考察報告要求一式兩份(一份歸入考生檔案,一份報市人社局),由考察組全體成員簽名。
3.考察標準:考察對象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能夠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具有履行職責必備的能力素質,能夠模范遵守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家庭美德和廉潔自律??疾鞂ο笥邢铝星樾沃坏?,不得確定為合格:
(1)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
(2)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或集體資金財產的;
(3)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
(4)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5)嚴重違反職業(yè)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6)政治品德不良,社會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意識較差,以及其他不宜擔任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務的情形;
(7)民主測評合格票數低于參加考核人數70%的。
4.考察要求:
(1)考生考察時須向考察組提供個人自傳(撰寫自傳具體要求為:①對個人的學習經歷(小學-大學)作詳細說明;②對個人的實習實踐、工作經歷作詳細說明;③對個人的家庭關系(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況)、興趣特長、獎懲情況作詳細說明;④對個人誠信參考、遵紀守法,以及踐行家庭美德、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的情況作詳細說明)。
考生考察時還須向考察組提供:①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無違法違紀違規(guī)證明;②中國人民銀行的個人征信記錄(可在https://ipcrs.pbccrc.org.cn/查詢打印結果報告);③法院被執(zhí)行人信息記錄(可在http://zxgk.court.gov.cn/zhixing/查詢打印結果報告)。
服務單位須向考察組提供考生現實表現鑒定材料。
(2)考生務必于2024年9月2日前將本人人事檔案交服務單位主管部門或天門市人才服務局。檔案不在本地的,可提前向天門市人才服務局申請辦理調檔手續(xù)。
考生接到考察通知后不按規(guī)定要求參加考察的,視為放棄考察資格??疾旌细袢藛T確定為體檢對象,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得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
(四)體檢
體檢在市級及以上醫(yī)院進行,由市人社局負責統一組織。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規(guī)定組織實施。體檢費用根據檢查項目確定,由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負擔。體檢結果以體檢機構出具的正式體檢結論為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申請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費用由申請方承擔。
應聘者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guī)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妊娠期的女性應聘者,應按醫(yī)囑暫緩可能對胎兒健康有影響的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做體檢項目,待體檢合格后,再行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
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
市人社局根據應聘人員面試成績、考察、體檢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在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tianmen.gov.cn/)對擬聘用人員統一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應實名舉報,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線索。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六)定崗
經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聘用人員。應聘人員原則上聘用到原基層服務單位;原基層服務單位無招聘計劃的,按服務崗位類別聘用到對口基層事業(yè)單位;無對口基層事業(yè)單位的,按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選崗的規(guī)則組織選崗,確定具體聘用單位。定崗須遵守《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執(zhí)行回避制度。
(七)聘用
市人社局統一下達聘用通知,由招聘單位通知新聘人員報到,按照事業(yè)單位管理相關規(guī)定辦理人事手續(xù),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不再約定試用期。聘用后最少應在招聘單位工作滿2年(不含“三支一扶”服務年限),繼續(xù)學習深造、辭職離職以及通過公開招考進入其他機關事業(yè)單位的除外。實行崗位管理,執(zhí)行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薪酬待遇。被聘用人員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無正當理由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其他事項
1.本次考核聘用工作有關政策口徑由市人社局負責解釋。
2.對考核聘用過程中違反公開招聘紀律規(guī)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