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松編辦發(fā)〔2023〕21號《松滋市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和松編辦函〔2024〕19號文件精神,決定開展松滋市2024年城區(qū)中小學校公開選聘教師工作。現(xiàn)就此次選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計劃
此次公開選聘教師111名,各學段各學科崗位計劃見附件1。
二、選聘范圍
此次選聘教師面向松滋市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中小學校在編在崗教師,選聘教研員面向松滋市中小學在編在崗教師。
此次選聘不跨學段,小學崗位面向現(xiàn)任小學教師選聘,初中崗位面向現(xiàn)任初中教師選聘。九年一貫制學校教師在符合崗位條件的前提下,既可以報考小學崗位,也可以報考初中崗位。
三、崗位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忠誠黨的教育事業(yè),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
2.嚴格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師德師風良好,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師德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2021年入職的教師,需2022年和2023年年度考核和師德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報考小學崗位需持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初中崗位需持有初中及以上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持有教師資格證合格證明且符合認定條件的,視為教師資格證合格。報考體育、音樂、美術教師崗位的,還應具備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5.以在編人員身份在鄉(xiāng)鎮(zhèn)公辦學校連續(xù)任教不少于3年。
6.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中心學校同意推薦,原則上要求教師調(diào)出后不影響原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
7.受到黨紀、政紀處分且在影響期內(nèi)的不得參加選聘。
8.報考教研員崗位須有一年以上教研員工作經(jīng)歷。
四、選聘工作程序
(一)個人報名。符合公開選聘條件、有參加選聘意向的教師,于8月9日—8月12日向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中心學校提出報名申請,填寫《2024年松滋市城區(qū)中小學校公開選聘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同時提交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近期1寸免冠藍底彩色登記照2張。
(二)鄉(xiāng)鎮(zhèn)(街道)中心學校審核推薦。鄉(xiāng)鎮(zhèn)(街道)中心學校對照崗位條件要求,綜合申報教師的日常表現(xiàn),對其提交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核,不符合崗位條件的教師不予推薦。各中心學校審核確定人選,政工干部和鄉(xiāng)鎮(zhèn)(街道)中心學校校長簽名蓋章后,按照下列目錄整理報名材料:
1.《2024年松滋市城區(qū)中小學校公開選聘教師報名人員匯總表》(見附件3);
2.《2024年松滋市城區(qū)中小學校公開選聘教師報名登記表》;
3.任教年限、任教學段和近3年年度考核、師德考核證明材料;
4.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5.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
6.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7.近期1寸免冠藍底彩色登記照2張。
(三)市教育局進行資格復審。鄉(xiāng)鎮(zhèn)(街道)中心學校于8月13日下午17:00前將教師報名紙質材料報市教育局人事股,并將附件2、3電子版發(fā)送至378677545@qq.com.cn,逾期不報視作放棄。市教育局將組建專班,對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中心學校提交的材料進行復審。
(四)組織考試。此次考試由市人社局負責組織,采取分學段學科筆試的方式進行,市紀委監(jiān)委全程監(jiān)督。
1.筆試范圍和內(nèi)容。小學學段以小學學科知識為主,適當增加初中銜接知識;初中學段以初中學科知識為主,適當增加初中以上銜接知識。筆試卷面總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并列的,依次以學歷、教齡排序,學歷高、教齡長者排名靠前。
2.筆試時間和地點。參加選聘教師于8月15日下午14:30-17:30到市教育局二樓大會議室領取準考證。筆試時間為8月17日上午9:00-11:00,地點在松滋市高成中學,參加選聘考試的教師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缺一不可)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考試,開考30分鐘后不得進入考場,視為自動放棄。
(五)開展考核。市教育局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入圍人選,組建考核專班開展考核,重點考核入圍人選的政治立場、師德師風、專業(yè)素質、日常表現(xiàn)等情況。入圍人選放棄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選聘。
(六)結果公示。經(jīng)考核合格的入圍人選,擬選聘人員在松滋市人民政府網(wǎng)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七)報到上崗。公示期滿,由市教育局組織擬選聘人員依分選崗后到用人單位報到,由各用人單位合理安排工作崗位。
五、其他事項
(一)市教育局對參加選聘教師的資格審查貫穿選聘工作全過程,在選聘工作任一環(huán)節(jié)經(jīng)查實不符合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選聘資格。
(二)因入圍人選考核不合格、資格不符、放棄選聘等原因需要遞補人選時,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沒有遞補人選的,核減相應崗位計劃。
(三)相關單位和參加選聘的教師要嚴格遵守選聘工作紀律,確保公平公正,對于弄虛作假、違反考試紀律等情形,一經(jīng)查實,取消當事人選聘資格,并依紀依規(guī)嚴肅追責相關領導和當事人責任。
(四)本次城區(qū)中小學校公開選聘教師工作未盡事宜,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附件1.2024年度教師進城選聘計劃表
附件2.2024年松滋市城區(qū)中小學校公開選調(diào)教師報名登記表
附件3.2024年松滋市城區(qū)中小學校公開選聘教師報名人員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