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關于規(guī)范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工作的通知》的規(guī)定,因工作需要,循化縣人民法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司法警務輔助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能條件與崗位要求相匹配、面向社會與定向招聘相結合、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招聘符合條件的司法輔助人員。
二、招聘名額
司法警務輔助人員3名(限男性)。
三、招聘條件
浙江事業(yè)單位考試就上云職公招
(一)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yǎng)、專業(yè)能力、職業(yè)操守和道德品行;
3.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9年7月至2006年7月期間出生);
4.應具備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警院(校)、政法學院(校)畢業(yè)或具備一定寫作理論功底、計算機運用能力的人員優(yōu)先錄用;
6.戶籍所在地為青海循化。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正在被立案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編造散布有損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損害國家統(tǒng)一、民族團結的信息或者言論的;
3.曾被給予行政拘留、強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處罰的;
4.曾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辭退或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的;
5.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7.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8.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公開招聘按照報名、資格審查、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錄用等程序進行。
(一)公開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應聘人員到循化縣人民法院政治部(201室)領取資格審查表,填寫《循化縣人民法院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報名時需攜帶個人近期免冠小二寸藍底照片2張、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登錄學信網(wǎng)下載),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到政治部報名。
報名時間:2024年7月22日至7月26日。
(二)資格審查。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符合條件的人員。逾期不報送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填寫學習和工作簡歷時,須完整填寫高中及以上學習經(jīng)歷(起止年月、就讀院校、院系、專業(yè))以及工作簡歷(起止年月、工作單位、職務),時間不能間斷。報考者須對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的,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處理。資格審查通過的報名人員,以電話通知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資格審查不通過的報名人員,不進行電話通知。
(三)考試考核??荚嚳己隧椖抗卜譃轶w能測試和面試兩部分,體能測試成績占總成績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40%。
1.體能測試:應聘人員需參加體能測試,根據(jù)《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標標準》進行測試,測試項目包括百米短跑、400米跑、4*10折返跑、摸高、引體向上、仰臥起坐、立定跳遠等。體能測試成績當天公布,測試合格者按照1:2的比例進入面試,測試不合格者不進入下一程序。
2.面試:體能測試合格人員按比例進入面試。面試重點考察應聘人員適應崗位需要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以百分制計算。
遼寧公務員
3.成績計算:考試總成績?yōu)?00分。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jù)崗位招聘人數(shù)1:1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考試結果按總成績(100分)=(體能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的方式計算。
(四)體檢和考察
1.體檢:除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外,鑒于法院工作的特殊性,紋身、肢體功能障礙、色盲和毒品檢測呈陽性的均不合格。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資格。
2.考察:對體檢合格人員的德才表現(xiàn)進行全面考察,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做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對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的缺額,按程序依次遞補,遞補人員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
(五)公示與錄用
1.公示:根據(jù)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一定范圍內(nèi)公示3個工作日,接受監(jiān)督。公示期間,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可通過來電、來信、來訪等方式進行反映;調查屬實的,將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清的,將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2.錄用:公示期滿無問題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招聘程序,與擬招聘人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1年,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后,經(jīng)考核合格的,按期轉正;經(jīng)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內(nèi)按相關規(guī)定進行年度考核及日常管理,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薪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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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資待遇:比照本院現(xiàn)有警務輔助人員工資待遇執(zhí)行,實行工資增長機制。
(二)其他福利待遇:享受相關職業(yè)待遇,為其提供服裝、就餐、辦公場所、辦公設備、差旅費、工會福利等保障,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享有國家規(guī)定節(jié)假日休假。
六、其他
以上公告未盡事宜,由循化縣人民法院政治部負責解釋。
報名單位電話及地址
報名單位:循化撒拉族自治縣人民法院
重慶事業(yè)單位考試
地 址:循化縣積石鎮(zhèn)黃河路9號
咨詢電話:0972-8814907 0972-8812574
聯(lián) 系 人:陜吉祥 韓瓊
附:循化縣人民法院司法警務輔助人員資格審查表
循化撒拉族自治縣人民法院
2024年7月18日